李端(约737年—约784年),字正已,出身赵郡李氏东祖房,唐代诗人。是北齐文宣帝高洋皇后李祖娥的堂弟李孝贞六世孙。少居庐山,师事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子李虞仲,官至兵部侍郎。
万山之中小县耳,乃有须眉之男子。山是大明山,水是大明水,明亡六年犹守此。
岂有若夫为不善,人自不识若夫豪杰士。若先生者,乃能真不死。
忠孝节义名四旗,白马之乡良足纪,先生之风今未已。
噫嚱乎嗟哉!当时乃已神龙见首不见尾。
官身肯听俗,人事直强亲。开窗对脩竹,笔墨得具陈。
俗子有时来,挥去防怒嗔。相看久不厌,陈子清且真。
昨宵一雨馀,村村农事新。我亦思驾言,出门免冲尘。
是邦亦有园,以鸟视其人。宁从穷巷居,鸡犬喧四邻。
刘君方授徒,曾君说人伦。室屋不寻丈,猗猗几长身。
未嫌酒杯薄,政爱茗椀醇。曾君索我诗,出语愧逡巡。
烦君隶书题,笔意堪嗣秦。春游有如此,省费能全神。
但恨子胡子,招要不能频。